• 公司动态

    【政府通知】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知

    2013-02-28 21:36:29
    【政府通知】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的通知
    网址:http://www.szaic.gov.cn/xxgk/qt/tzgg/zhl/201302/t20130222_2109194.htm
     

    深市监通告〔2013〕1号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若干规定》,我市自2013年3月1日(含2013年3月1日)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新版营业执照。2013年3月1日前已登记的各类商事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若干规定》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为做好换照工作,现将有关换照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照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二、换照范围

      2013年3月1日前已在深圳市登记的下列商事主体,应当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

      (三)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四)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五)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六)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七)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八)个体工商户(含香港、澳门、台湾在本市申请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三、实施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区分局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商事主体换照工作:

      (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换照;

      (二)其他商事主体换照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组织实施。

      四、换照窗口地址   

    所属辖区

    换照对象

    换照类型

    换照地址

    市民中心

    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市场监管局23-25号窗口

    罗湖区

    企业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嘉宝田审批服务大厅: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宝安北路与笋岗东路交汇处)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

    2、碧波审批服务大厅: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

    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翠竹所:罗湖区太宁路9号水库综合市场3楼

    笋岗所:罗湖区洪湖二街59号洪湖市场2楼

    东门所:罗湖区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10楼

    南湖所: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8楼

    桂园所:罗湖区桂园路11号2楼

    莲塘所:罗湖区莲塘聚宝路76号工商大楼1楼

    黄贝所:罗湖区北斗路文锦市场3楼

    东晓所:罗湖区太白路松泉山庄4-6栋3楼

    东湖所:罗湖区东乐花园乐群乐怡楼2楼

    清水河所:罗湖区泥岗西村10号

    福田区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华强北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工业区403栋1楼

    福田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2号福滨苑二楼

    沙头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街7号三楼

    南园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69号二楼

    园岭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277号531栋一楼

    华富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村美莲大厦18栋5楼

    莲花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82号中国茶宫7楼

    梅林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南路雕塑家园二楼西

    香蜜湖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4都市阳光名苑裙楼3楼

    福保监管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新村福民综合楼肉菜市场三楼

    南山区

    企业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南山分局麒麟注册大厅:深南大道10118号工商物价大厦1楼

    南山分局海月注册大厅: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招商海月三期综合楼4楼

    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南山所:南山区南新路南山市场南侧2楼

    南头所:南山区南新路南山市场北侧2楼

    沙河所:南山区华侨城福清街枕荔楼3楼

    桃源所: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众冠大厦3楼

    招商所:南山区蛇口海景广场5楼D座

    西丽所:地址: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壮丽大厦2楼

    蛇口所:南山区蛇口老街蓝漪花园西侧2楼

    粤海所:南山区科技园智科西路25栋2楼

    盐田区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盐田分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1楼

    宝安区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新安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35区安华工业区内同和路25号

    西乡所: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图书馆1楼行政服务大厅

    黄田所:西乡街道黄田社区黄田市场所(黄田幼儿园斜对面)

    福永所:福永街道福永商会信息大厦4楼福永行政服务大厅

    沙井所、新桥所:沙井街道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1楼

    松岗所、沙溪所:松岗街道东方二六大厦行政服务大楼2楼

    石岩所: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299号2楼窗口

    石岩所:宝安区石岩街道行政服务大厅3楼7、8号窗口

    龙岗区(含大鹏新区)

    企业

    辖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龙岗分局注册大厅: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大厦2楼注册大厅

    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8楼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龙岗市场监管分局9-11号窗口

    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除大鹏新区所辖大鹏、葵涌、南澳三个街道所在地的个体工商户外,其他个体工商户由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龙岗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刘屋村上江路2号

    龙城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148号尚景花园C栋2楼

    横岗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79号

    南湾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樟富北路48号

    平湖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华昌路29号

    平南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L24栋6楼

    布吉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金利路38号

    坂田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中路22号

    坪地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裕华北街6号

    大鹏新区所辖大鹏、葵涌、南澳三个街道所在地的个体工商户

    大鹏新区注册大厅: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1楼联合服务大厅24-26号窗口

    光明新区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32-33窗口

    坪山新区

    企业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2楼45-46号窗口

    个体工商户

    辖区个体工商户

    坪山分局许可登记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金牛商业大厦市场监管局许可登记大厅5-8号窗口

    龙华新区

    企业

    辖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含外资),股份合作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

    个体工商户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民治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万众生活村7栋

    大浪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华荣路510号大浪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路

    观澜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观澜大道54号

    龙华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东环二路477号(消防中队旁)

      五、换照要求

      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3〕2号)执行。

      六、本通告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3〕2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1日

     
    留言
    付豪
    谷瀑服务条款》《隐私政策
内容声明:谷瀑为第三方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谷瀑(含网站、客户端等)所展示的商品/服务的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店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店铺经营者负责。谷瀑提醒您购买商品/服务前注意谨慎核实,如您对商品/服务的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的,请在购买前通过谷瀑与店铺经营者沟通确认;谷瀑上存在海量店铺,如您发现店铺内有任何违法/侵权信息,请在谷瀑首页底栏投诉通道进行投诉。
深圳市新朗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55-88851600-606 手机:18576673708 地址: 中国·深圳·深圳湾·致远大厦B707
Copyright ©2003 - 2024 Goepe.com 版权所有 关于谷瀑 | 服务中心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会员服务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